律师档案
高宇辉
高宇辉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宇辉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30 17:14)    点击:204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宇辉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宇辉律师,高宇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宇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宇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宇辉律师主页,您是第3730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