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15 14:21) 点击:131 |
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 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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